部门职能 |
(一)负责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公建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建和改造等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资金的申请及募融管运退;项目入库、初步设计、相关评价、规划、土地、施工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和报批工作。 (三)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项目招标计划,组织招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审查签署合同。 (五)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工作。 (六)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七)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和整体移交及合同范围内的保修工作。 (八)负责协助项目接收部门组织的对项目建设期间的节点检查和竣工后的交接验收工作。 (九)负责建立基建管理会计总账、明细账,编制基建资金年报、月报,核算基建工程费用,申请财政资金、核拨基建款项,控制建设资金使用,资产转固等工作。 (十)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机构设置 |
基建办内设1个科室:具体为:基建工作科 |
办公地址 |
于家堡金融区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宝信大厦4层 |
办公时间 |
8:30-17:30(工作日) |
负责人姓名 |
陆畅 |
联系方式 |
022-2520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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