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滨海新区)研究

2008年第5期(总第381期)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

 


新经济平台大讨论系列之四

建立创新导向型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初步研究

泰达国际创业中心  李新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在2008年初提出建立“中国新经济平台”的战略目标,是在开发区成功发展24年的伟大成功实践之后一次建立创新型区域发展模式的理论思想大发展,充分体现“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实现新跨越”的改革创新,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分析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历程,可归纳为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导向型创新导向型的发展模式。有些国家和地区成功实现了跨越,通过投资高级生产要素,尤其是投资于科学研发和技术人才培养,营造鼓励创新创业氛围,因而具备了强大内生能力,具备了较强国际竞争力;有些则未能实现跨越,仍处于依赖基本生产要素的低级发展阶段,国家和区域竞争力仍较低。应该说,我们正仍处于生产要素导向型发展阶段,以利用土地、能源、交通体系、低成本劳动力、优惠税收政策等基本生产要素为主,但同时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我区公共财政已经在职业技术教育、城市环境建设、科技研发条件和设施等高级生产要素方面进行投资,同时鼓励企业在先进生产设备和研发检测设备方面的投入,因此已经开始了向以高级生产要素为重点的投资导向型发展模式的跨越。我们现在面临的挑战就是如何统一思想、更加坚定不移执行以高级生产要素为重点的投资导向型发展模式,并着手准备向创新导向型发展模式的跨越。

结合迈克波特提出的竞争力理论和一些实现创新导向国家的发展经验,我仅对建立创新导向型区域发展模式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分析。

一、认识创新体系

1、创新的分类

创新可被简单定义为知识商品化,分为两类:即产品创新(形成新的或更好的产品)和过程创新(产生产品的新方法和过程)。产品创新又细分为:商品和服务的创新,过程创新又细分为技术和组织机制的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以前对具体商品和技术创新关注较多,而对服务和机构组织机制的创新关注较少。而现代服务业其实也是知识商品化,是产品创新的典型之一。机构机制如何科学设计以实现资源更有效使用等应属于过程创新,如企业生产流程再造,政府组织机构调整等。因此我们要重视创新的全面性,兼顾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使创新的各有机组成部分能互相促进,形成合力,协同进步。

创新的分类

2、创新政策的目标

创新政策本身是一项政治决定,他的目标可能是经济、军事、环保或社会等方面。对于经济功能区来讲,创新政策的目标应着重于经济目标,他直接与经济增长、生产率提高、劳动就业水平、地区和产业竞争力相关。以经济为主要目标的创新可被理解为知识商品化所带来的经济的新的显著变化,因此创新应主要由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民营企业)来具体实施。创新政策实际上就是产业政策,即公共机构(政府)使用有限的公共资源,对于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高风险新产业领域提供支持,而起到“接生婆”的作用,而不是在该产业成熟后,风险不确定性降低后,有民营企业介入时,再进行该领域产业的规模扩张。

3、创新体系

创新体系实际上是实现知识商品化的过程,而不是创新的结果和目标。创新体系可分为国家、地区、产业三个体系,可相互交叉。由于基础条件、发展阶段和所受影响因素不同,创新体系也是不断发展调整,不断进化,体现了与时俱进,因此没有标准化和理想化的完美创新体系。

在创新体系中,有四方面共十项对创新(知识商品化)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为因素:

1)知识投入方面,包括研发和人才培养二种行为;

2)知识商品化的需求方面,包括新产品市场的形成和高品质产品的需求等二种行为;

3)成果转化过程方面,包括研发和创业企业、互动交流学习渠道网络、相关促进成果转化的法规等三种行为;

4)支撑服务方面,包括孵化服务、金融支持、技术法律资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等三种行为。

上述十种行为因素中很难确定哪几项是最重要的,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阶段,其相关重要性是不同的,最好的方式是有针对性地采取行为组合的方式手段。对于天津开发区、滨海新区而言,我们已具有多项优势,也存在不足,因此如何在清晰准确的确定愿景目标的前提下,选择组合创新行为是我们科学进行创新体系建立的关键。

4、政府介入(主导)创新体系的原因

在知识商品化过程中,一方是作为知识的提供者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一方是作为商品化的执行者和商品的接受者的企业,二者可以在理论上自主进行知识商品化的市场经济行为,为什么还需要政府介入呢?原因之一是市场失灵,即私人企业参与的市场行为还不能实现知识商品化的目标,其背后原因是知识在新产业领域中商品化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造成私人企业无法自己承担全部风险,这就出现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原因之二是,这类知识商品化对该地区的产业发展又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为了区域经济发展、区域产业竞争力和提升就业等原因,愿意介入到这类知识商品化过程中去;原因之三是,政府有能力解决出现的市场失灵问题,这种能力包括:资金、政府有科学有效的介入方法、政府和科研机构、产业界之间的良好互动沟通等多方面。因此政府制订政策并主导参与创新体系,就成为众多国家的普遍现象。因此创新体系的主体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作为政策制定执行者的政府三者组成,一个由创新引导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体系需要三方之间进行充分互动才能最终形成。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想见,如果该地区没有经过因工业化过程而形成一定的财政能力,没有形成一定的地区产业集群,没有可利用的大学科研机构,政府没有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强烈愿望和对产业集群发展的科学判断,政府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低等情况,则政府介入创新体系是起不到真正作用的。

政府主导介入创新体系主要方法是公共机构和政府政策,因此要考虑到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所处环境的变化,基本出发点是公共机构和政府创新政策不是用来放大私人企业作用的,而应作为补充和支持,具有“接生婆”和倾斜扶植的特点,不能永远到底,因此在适当时间终结一些政策和公共机构也是同样重要的。

创新体系服务于产业集群发展,是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与产业的交集结合点,而不是产业集群的全部,因此不能简单采取快速注入、规模扩张的方法来建立创新体系。较佳的方式是一方面通过投资促进方法吸引高水平大规模产业化项目,继续扩大产业集群规模,形成更多知识商品化的执行者和产品的使用者;另一方面通过创新体系使已有企业不断通过知识商品化实现产品升级提升竞争力并不断涌现根植本区域内的承担知识商品化的中小创业企业并扶植成长。

政府对创新过程的早期的很小介入将会产生巨大的长期影响,而在产业成熟期后很大的投入,产生的影响会很小。因此对于创新体系而言,政府应着重于创新过程早期的投入,建立更具比较优势的创新体系,我们还没有找到一蹴而就实现创新体系的捷径。采取惯用的投资促进的方法移植已在其他地方创新体系中成熟的企业进入我区应不属于创新体系的范围,这种方法成本较大,且很难将其总部和核心竞争力部门转移过来。

在关于创新体系和产业集群的相互关系和促进方法方面,我认为还有很多需要理论探讨之处,在复杂系统下,没有最佳方案,只有较好方案。我们不应等待理论讨论的结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法,我们可大胆尝试,并不断分析总结评估调整才是最重要切实的方法。

 

二、重视政府政策和项目的全过程科学管理

政府主导创新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创新政策,政策应将“有效性”放在核心地位,政策应被当作项目进行全程科学管理,为此,应将政策作为项目生命循环来分析管理,而不是直线开口的简单化给予。

 

 

项目设计阶段:明确项目(政策)目标,明确项目时间和资金预算,明确责任主体,确定现有优劣势基础条件和项目目标之间的差距,由责任主体采取学习借鉴等方式完成项目设计来解决差距,建立外部性的项目评估机构(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产业界、研发机构等多利益相关主体)并对设计进行评估(事前评估),正式确定颁布项目设计。

项目推出和吸引申请阶段:对外宣传该项目,并接受项目申请。

选择和确定支持项目阶段:建立外部化的申请项目评估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并由责任主体最终确定支持项目。

项目管理阶段:对确定的项目,依据管理规则,签订相关合同,按不同阶段给予资金支持和跟踪管理,对达不到阶段目标的项目停止支持,直到项目验收。在管理过程中要由评估机构对整体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项目评估分析阶段:整体项目(政策)结束后,由项目评估机构对该整体项目(政策)进行评估,包括对责任主体的执行过程管理评估、项目效果评估等,以决定该政策的继续或结束,并对今后提供经验知识的帮助指导。

在整个政策制订、管理执行过程中,特别强调评估、评估人员的外部性、全程管理、经验教训积累和回馈、适时调整等特点。因此对于政府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应当作一个项目生命周期循环看待,避免有始无终,切实体现“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

 

我们不能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的经验,但能从中分析到现在和今后我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未雨绸缪提前进行对策。同时通过借鉴别人的经验和教训,也对我们过去的工作尝试的成功与失败,找到一个侧面的证明。我们曾经尝试过一些创新的做法,可能当时遇到一些困难就浅尝辄止,我们要分析认清哪些是方向对的,通过改进方法,继续坚持推进;对于那些尝试本身具有方向性错误的,要及时纠正,避免今后更大的补偿成本。因我掌握知识有限,实践积累还不全面,因此文中不妥之处,希望得到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