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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报范围:
天津开发区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办登记因修改合同、章程或者变更企业名称、住所、企业法人、负责
人、经营范围等。
所需材料:
1、企业设立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经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合同(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协议书批复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领表、收文、协调受理、核准发证
办事时限: 受理材料齐全后,当日办结
办事须知: 申办单位必需按规定提交材料
办事地点: 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1楼大厅6号窗口
邮编:300457
受理部门: 天津开发区财政局企财科
咨询电话:25201216
投诉渠道: 企财科投诉电话:25201216
本局办公室投诉电话:25201228
25201585
财政局局长信箱:zhangrg@teda.gov.cn
管委会投诉电话:2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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