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纳税人申请首次购领普通发票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地点:投资服务中心A区一楼国税3号窗口
承办单位:税源管理部门
办结时间:8个工作日
勘察天数:
审图天数:
收费标准:无
服务标准: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 规范受理 按时办结
收费依据:无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应纳增值税项目,且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办事程序:1、纳税人将准备齐全的所需材料交到一楼国税3号窗口
2、8个工作日后到一楼国税3号窗口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3、纳税人到6号窗口领购发票
所需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3、《购领发票申请报告表》一式四份;
4、企业书面申请(市局统一模版);
5、经办人身份证(第一税务所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6、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第一税务所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7、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
注:1.“事项类型”应填写该事项属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其他类型;
2.“受理地点”应表明具体受理窗口所在位置,若无受理窗口可表明具体办公
地点;
3.“勘察天数”及“审图天数”各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和《行政许可法》相关规
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