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请首次购领普通发票

事项名称:纳税人申请首次购领普通发票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地点:投资服务中心A区一楼国税3号窗口

承办单位:税源管理部门

办结时间:8个工作日

勘察天数:

审图天数:

收费标准:无

服务标准: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  规范受理  按时办结

收费依据:无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应纳增值税项目,且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办事程序:1、纳税人将准备齐全的所需材料交到一楼国税3号窗口

          28个工作日后到一楼国税3号窗口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3、纳税人到6号窗口领购发票

 

所需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3、《购领发票申请报告表》一式四份;

4、企业书面申请(市局统一模版);

5、经办人身份证(第一税务所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6、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第一税务所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7、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

注:1.“事项类型”应填写该事项属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其他类型;

2.“受理地点”应表明具体受理窗口所在位置,若无受理窗口可表明具体办公

地点;

3.“勘察天数”及“审图天数”各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和《行政许可法》相关规

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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