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

事项名称:注销税务登记

事项类型:行政审批

受理地点:投资服务中心A区一楼国税2号窗口

承办单位:第一税务所

办结时间:查帐后一个月内

勘察天数:

审图天数:

收费标准:无

服务标准: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  规范受理  按时办结

收费依据: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因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消,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办事程序:1、纳税人到6号窗口缴销发票,到12号窗口清理欠税,到1号窗口收缴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出口退税企业到出口退税科签字,到2号窗口上报所需材料

          2、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电话联系,确定查帐时间和地点

          3、查帐后一个月内纳税人到1号窗口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所需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4、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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