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地点:投资服务中心A区一楼国税3号窗口
承办单位:税源管理部门
办结时间:8个工作日
勘察天数:
审图天数:
收费标准:无
服务标准: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 规范受理 按时办结
收费依据:无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
办事程序:1、纳税人将准备齐全的所需材料上报一楼国税3号窗口
2、税管员与纳税人联系核查地址
3、地址合格的纳税人8个工作日到一楼国税3号窗口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
所需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一税务所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3、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
印件(第一税务所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4、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
5、《购领发票申请报告表》一式四份;
6、《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