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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 |
建筑业 |
任何形式 |
一级≥1000万$
二级≥500万$
三级≥160万$ |
合资/合作企业其中方出资不少于25% |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市外经贸委→商务部商建设部-工商登记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市外经贸易委审批
照后须办理资质审批,区建管站(66200465
张部长,窦站长)-市建委 |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9月9日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通过,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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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 |
工程设计企业 |
任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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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市外经贸委初审→商务部商建设部审批→工商登记
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市外经贸易委审批
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商务部审批,其资质由建设部审批 |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议通过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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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 |
城市规划服务(是指从事除城市总体规划以外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咨询活动) |
任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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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是在其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城市规划服务的企业或者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城市规划、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以及相关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20人以上,其中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5%,城市规划、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专业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
市外经贸委-商务部征求建设部意见-工商登记-建委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3-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