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贸易业
 

类别

行业名称

投资形式

最低注册

投资者资格

审批程序

审批依据

限制

音像制品分销

 

合作

中方控股

 

-中方所拥有的权益不低于51

-合作期限不超过15年

市文化局初审(市场管理处23534785)→上报文化部批立项→市外经贸委初审合同章程→商务部审核(发批准证书) →向文化部申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商登记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文化部外经贸部2001-12-10)

 

限制

出版物分销

(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零售)

任何形式

 

批发

(一)中、外投资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能力,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取得出版物中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发行专业人员应取得出版物初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有与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市新闻出版局市场处(车先生28334536)→新闻出版署审批→市出版局核发行业许可证-外经贸委批准证书-工商登记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343号 2001-12-25)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8号令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零售

(一)中、外投资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能力,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取得出版物中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发行专业人员应取得出版物初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五)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允许

商业企业

合资/合作

零售≧5000万元,批发≧8000万元

零售业--外方申请前三年销售额在20亿美元以上,资产额在2亿美元以上;

批发业--外方申请前三年批发额在25亿美元以上,资产额在3亿美元以上;

-中方申请前一年资产额在5000万元以上,中方为商业企业的,前三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为外贸企业的,前三年进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其中出口额不低于30002万美元)。

-3家以上分店连锁方式经营的,中方应≧51%;

-3家以下分店,中方≧35%.

-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市商委初审可行性报告→报商务部审批→市外经贸委初审合同章程→报商务部审发《批准证书》→工商登记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99-6-17)

限制

贸易公司

合资

5000万元人民币

(一)外方投资者申请前三年年平均对华贸易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合资外贸公司注册地在中西部地区的,外方投资者申请前三年年平均对华贸易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 (二)中方投资者应具有外贸经营权;申请前三年年平均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合资外贸公司注册地在中西部地区的,中方投资者申请前三年年平均进出口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  

2003年12月11日前,对中方在合资外贸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低于51%的申请暂不受理。

市外经贸委初审-商务部-工商登记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