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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二○○二年度
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须知
一
年检时间:
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4月30日止。2003年3月15日前报送年检材料。(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3月31日止。)
二 年检地点:
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二楼工商局内资科。(见二楼大厅指示牌)
三 年检企业范围:
凡2002年12月31日前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内资有限公司、国有、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独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本年度年检、验照。
四 企业须提交的年检材料:
1、 年检报告书
注意: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额、实收资本、经营额 (产
值)、利润或亏损均属必填
项目,并与报表一致。区外经营的企业应将区外经营地址、电话、联系人写在年检报告书背面,如因不具实填
写,导致与企业无法联络的,工商机关将依法处罚;
2、 2002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表内页中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注意:私营独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不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 审计报告
注意: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上半年新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国有、集体
企业均须提交2002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审计报告应当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前置审批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注意: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天津市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企业注册登记照前审批事项》文 件中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附
《前置审批事项一览表》),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
6、 《经济户口信息统计表》;
7、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8、 化学危险品调查《承诺书》;
9、 企业公章、财务章;
因年检所需文件较多,建议尽量携带,以方便填写材料。
10、 分支机构年检,应提交所属法人机构加盖注册地工商局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年检收费:
1、 企业年检费为50元;免收个体工商户验照费。
2、 私营企业自愿加入私营企业协会并缴纳当年会费。
六 年检有关规定及处罚:
1、 根据市局要求,年检期间一律先年检、后受理变更登记。年检期间申请注销的企业可不参加年检,如不能在年检结束前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先参加年检。
2、 涉及本《须知》第四条第5项规定内容的企业,不按规定提交有效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格认定文件,一律先办理减项变更后再参加年检;逾期不提交有关证件或拒不减项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 催办期间(2003年5月1日-5月31日)补办年检的企业,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4、 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欺骗工商登记机关的,视情节依法处以2000—5000元罚款;
5、 催办期满后仍未补办年检的企业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七 年检程序:
年检受理→审核合格后签署年检意见→交打票员打印发票→银行交费→凭交费证明领取营业执照。
八 网上年检
网址:www.tjgs.gov.cn或www.tjaic.net
九 年检咨询电话:25201367、252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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