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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
你部《关于提高政工专业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照我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标准,高级专业职务每人200元;中级专业职务每人140元;初级专业职务为每人80元。
二、各评审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收费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3年6月15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企业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1991]津价费字第195号)同时废止。
四、接文后,请通知各评审委员会到相关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请你部做好对该项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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