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人才奖励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在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后3个月有效期内申请。

2、申请人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人才开发科领取或在泰达政务网(www.teda.gov.cn)下载并填写《技能型人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将申请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4、其中获得“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的,由于资金,分批奖励,取得称号后奖励当年补贴2400元,12个月后奖励2400元,24个月后奖励2400元,每次申报奖励均需提交企业申请和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5. 给予企业的一次性奖励金额比照给予个人的奖励执行,该奖励主要用于企业继续开展技能型人才的培训项目。企业申请奖励金时,须向劳动人事局提交培训计划和方案,经劳动人事局核准后在天津滨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自主选择培训科目和专业,在获奖后的当年内实施培训计划。

6、 劳动人事局向财政局申请补贴款项,财政局同意后报管委会领导审批,批准后由财政局拨款。

7、财政局拨付资金后,劳动人事局向获奖者发放奖励资金,向天津滨海职业技能学校拨付培训资金,并指定用于获奖者所在企业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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