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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奖励申请程序
1、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人才开发科领取或在泰达政务网(www.teda.gov.cn)下载并填写《研发项目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主持人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科技水平认证证明、相关部门项目认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或省部级有关单位经费资助的证明文件、拨款通知书、款项到帐证明、专家业绩能力证明(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科技发展局审核,劳动人事局给予奖励。
4、如果国家或省部级资助经费分批拨付的,该奖励款项也将分次拨付,国家或省部级第一笔资助经费到帐后奖励到帐款项的2%,最高不超过5万元;待国家或省部级拨付全部资助经费,且课题通过经费资助部门验收的,奖励其余款项。
5、劳动人事局向财政局申请补贴款项,财政局同意后报管委会领导审批,批准后由财政局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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