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人才开发科领取或在泰达政务网(www.teda.gov.cn)下载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2、申请单位将《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请示、证明企业科研技术水平和人才状况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交到劳动人事局进行初审。

3、劳动人事局审核申请单位的《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及所提供的材料,提供资料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类型认定证明

(2)企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3)证明企业科技水平的证明及其他材料

(4)企业承担的科研工作证明

4、劳动人事局初审材料后,将材料报送天津市人事局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国家人事部进行审批。

5、国家人事部批准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举行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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