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补助经费申请程序

1、申请人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人才开发科领取或在泰达政务网(www.teda.gov.cn)下载并填写《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补助经费申请表》。

2、填写《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补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经过天津市博管办和国家博管办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分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助经费。

4、将申请表格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提交给劳动人事局进行初审。

5、劳动人事局向财政局申请补贴款项,财政局同意后报管委会领导审批,批准后由财政局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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