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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天津市文化市场管理暂行管理条例》
申报范围 区内从事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零售和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申请书、企业章程(电子出版物)、可行性报告(电子出版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说明(房屋租赁合同)。
办事程序 准备好所需材料,报送社会发展局经审验合格后,再报送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取证后方可经营。
办事时限 受理材料齐全后,自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办事须知 办事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
办事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6层社会发展局文教科
邮编:300457
受理部门 社会发展局文教科
咨询电话:25202312
投诉渠道 本局局长电话:25201502
管委会投诉电话:25201111
主管主任信箱:zrxx@te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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