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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天津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申报范围 区内开设营业娱乐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没在可不准备)
3、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履历)
4、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
5、c场所房屋使用权证明(场所平面图及位置图)
6、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7、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办事程序 备课所需材料,经社会发展局审验合格后,报送天津市文化局审批,同时应取得公安局下发的《治安许
可证》,再到工商局办理相关证照,方可经营。
办事时限
受理材料齐全后,自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办事须知 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办事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6层社会发展局文教科
邮编:300457
受理部门 社会发展局文教科
咨询电话:25202312
投诉渠道 本局局长电话:25201502
管委会投诉电话:25201111
主管主任信箱:zrxx@te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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