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旅客运输并联审批申请须知
一、审批事项:公路旅客运输(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
二、审批依据:交通部、国家经委《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三、申请公路旅客运输应具备的一般条件:
1、车辆条件:拥有的运输车辆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车况等级的在用车;并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明;
2、设施条件: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停车场地,其面积应不少于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租用他人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停车场者,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
3、资金条件:除固定资产外,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经营一辆车的业户,除车辆本身外,还须有不低于3—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资产作为赔偿的保证金;
4、人员条件:管理人员、调度人员、驾驶人员须掌握与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运输业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两年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并参加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申请经营旅游客运的业户,须有不少于5名持有效导游证书的导游员;
5、企业组织条件:有完善的企业章程;有合法的法定代表人;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机构。
其它条件:
(1)从事旅游客运的业户车辆不得少于5部;且车辆必须达到大,中型中。高等级客车标准;
(2)从事务类汰客运输的车辆必须桉核定的载客人数足颧投保旅客意外伤害险.
四、申请公路蓖客运输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立项申请书.包括:可行性报告。经营范围(按照《客运线路分类与经营分工》(见附一)的要求确定)、经营场地、办公场地规模以及拟购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和设施等具体内容(客运车辆的购置须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经批准再购置);企业还应提出拟申报的企业资质等级(等级标准见附二);
2、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经营、财务、安全、统计、技术等管理人员及司乘导游等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
3、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戊资金保证书;
5、从事包车客运的经营者,须提供与用车单位鉴订的一年以上包车预约书原件;
6、国家成本市交通主管都门如有新政策出台为准.
五、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部门:区县境内班线客运企业由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并代市运管部门审批,其它项目由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审批
为方便企业办理审批事宜,由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请与市交道局联系,并提交相应文件.证件;由工商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请与所在区.县交通管理都门联系,并提交相应文件,证件。
办事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71号
邮编:300457
受理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处运管科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4:30
咨询电话:25328430
投诉渠道:本处处长电话:25325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