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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区规划 一、开发区发展定位 1984年,国务院明确天津开发区的发展方向为:引进先进技术及工艺设备;发展新型工业、产业与产品;对天津现有工业进行改造;充分利用当地及本国资源,发挥天津优势;发展出口创汇产业。1985年7月,在市政府制定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中,明确开发区的特定目标是:“为发展天津市对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创造良好的投资条件。”1987年8月,召开由美国联合规划署、天津及开发区官员参加的会议,提出的发展目标包括: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市场经济,起到中国经济改革的催化作用,提高中国产品的质量,提高中国工业及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吸引外国企业,提供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增长,增加税收,学习外国的科技合作管理经验。1993年6月,编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把开发区的城市性质定位为:以贸易为先导,以现代工业为基础,商业、金融、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外向型经济中心和自由港。1996年,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为:技术先进的外向型工业基地和天津市金融、商贸副中心。并提出“六高三化”奋斗目标:不断追求人才的高素质、工业的高技术、企业的高效益、规划的高水平、建设的高标准、生活的高质量,逐步建成以工业现代化为基础,以管理现代化为支撑、以城市现代化为标志的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新城区。 二、规划编制 (一)1984~1992年规划编制 1985年6月,编制总体规划。其规划依据区位、经济社会等优势,用地分开布置、与港口和地理条件相结合、工业为主兼容其他等原则而编制。 (二)1993年总体规划编制 1993年,重新编制了开发区总体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精神和中共十四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为根据;以21世纪为立足点,面向世界,与国际经济接轨,在发展目标上具有先进性;以发展国际化现代工业为主,在区域性质上具有特色性;以利用外资为主,在经济发展上具有外向性。 (三)1996年总体规划编制 依照面向未来、利于经济增长、利于城市功能的完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编制了总体规划。 (四)2001年总体规划编制 2000年末,依据配置相应设施、充分考虑现状、集约利用土地、指导城市设计及强调生态、文化等原则,编制了2001年总体规划。 三、规划类型 (一)国内机构制定的规划 这有起步区规划、马利克工业综合区总体规划、二期规划、生活区规划、1993年全区总体规划、园区规划、新城建设规划、1996年总体规划、信息港发展规划、出口加工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 (二)国外机构制定的规划 这有美国联合规划公司规划、加拿大Chreod有限公司专家调研报告、日本野村评估。 四、总体规划 1985年6月,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开发区实际情况,编制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对开发区规划范围、起步区及公共设施作出明确规划。经7年发展,至1992年,原有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于1993年9月制定新总体规划,在对前期开发的基础上,为将来发展作出指导与规定。1994年,滨海新区成立,开发区划为滨海新区一部分。为适应新形势需要,1996年,对原有规划进行修编,制定出新总体规划,提出开发区第二个10年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此后,开发区社会经济经过5年持续高速发展,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均发生巨大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更好地指导开发区发展,成为重大课题。2001年12月,对总体规划再度修编。区建设发展局与华东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编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其规划期限:近期为2005年,远期为2015年。 五、规划管理 1997年3月31日,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设计管理规定》。该规定包括对城市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监察与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旨在加强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至2000年,区建设发展局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法对城市规划执行情况和各类城市建设活动实行监督和检查。其下属机构规划科具体负责编制规划,并对规划方案、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其负责组织编制,并报天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由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报区管委会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规划研究
1985~2000年,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含区规划局)研究编制各类规划31个,其中总体规划4个,分区规划22个,交通规划1个,其他规划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