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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市容与环卫管理 一、市容管理 (一)机构
1988年,城市市容管理办公室和城市建设管理监察站成立。1992年,城市建设管理监察站更名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隶属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行使城市规划监察、市政工程监察、公共事业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和园林绿化监察等五项职能。是年,开发区渣土管理站成立,隶属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旨在加强黄土管理。 (二)治理整顿 1988~1994年,市容管理主要是对区内黄土、渣土、流散物体运输车辆、施工单位进行管理。1995年,建立“一员多能”管理机制,与施工单位签订“十定项”协议书;对环境道路卫生采取“九净”目标管理。在各生活小区开展“自查、自清、自管、自评”活动,治理整顿自管小区11个。设监督网点11个,培训单位环境监管员67名,发动小区义务劳动113人次,治理晓园新村、翠园别墅、兆发新村、万联别墅4个小区。1996年,在“环境年”建设中,对施工现场采取圈挡措施,坚持渣土清运申报制度;对工业区内散运车辆,规定行驶路线,恶性道路污染事件发生率明显降低。在各生活小区,执法部门入户宣传,组织商户出工,参加小区治理整顿活动。1997年,组织施工单位座谈商讨解决施工中道路污染、外围无圈挡及临时乱搭建筑等问题。对住宅及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加强动态管理,增加日常巡逻。在泰达大街开发区入口处,设立联合执法岗亭;在泰达大街设立车辆禁行疏导指示牌,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对运煤车辆误入者,坚持“宣传、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供应区内生产、生活用煤车辆加强管理,控制煤碳粉尘污染。1998年,以治理“十乱”(乱贴、乱悬挂、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为主线,采取日常巡视与不定期集中治理相结合方法,区城管中队联合交通、武警、环卫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大型清理活动10余次。对私搭乱盖者,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通知无效者,联合规划、公安、武警、环卫等部门强行拆除;对施工单位出车道路进行整顿。年内,全区30余家施工单位全部将其改造为水泥路面,污染案件明显降低。是年,市政、绿化、燃气、电力、自来水、热力等公司,成立专业执法分队,强化管理。1999年,对建材路脏乱问题进行大规模治理。2000年,以“畅通工程”及“泰达新世纪文明工程”为契机,以“净化、美化、序化城区环境”为目标,全面进行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环卫管理 (一)垃圾管理 1991年,环卫公司建立。1994年,购进第一辆封闭式后装压缩车,改用机动车辆清运生活垃圾。此后,又陆续购进车辆,并添置相应维修设备。1996年末,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汽车清运。 1997年,着手推行垃圾袋装化。至下半年,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100%。至1999年下半年,形成生活垃圾后装车、工业及装修垃圾单臂吊车、建筑垃圾翻斗车清运“三条线”作业模式。 (二)道路清扫
环卫公司成立初,以大扫帚手工操作方式,承担4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任务。随着开发面积扩大,1995年始,探索机械化清扫道路模式。是年5月,从四川泸州机器厂购进第一辆“熊猫牌”扫路机。此后陆续从上海、天津、南京等厂家购入机扫车辆。至2000年末,公司拥有大、中、小型机扫车辆38部,机扫面积达252万平方米,机扫覆盖率达60%。夏季,洒水车在主要干道喷水降温,清涤路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