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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 统计 物价 1987年7月28日,计划统计局(简称“计统局”)成立,下设计划科和统计科。1988年增设物价科,全局在编7人。1989年4月7日成立开发区物价局,与计统局合署办公。至2000年末,计统局在编增至19人。机构设置为综合计划科、统计科、物价科。其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的发展计划、统计和物价等有关政策规定; 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立项审批;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发布统计信息,开展统计检查,监督涉外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统计调查;对区内的市场商品价格、企业产品价格、行政事业收费及其他涉及价格的事项实施管理和检查。 计划管理主要包括:五年计划编制与执行、年度发展计划编制与执行、年度专项计划编制与执行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统计管理主要包括:(1)普查,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及专项调查;(2)统计服务,即发布统计信息、提供综合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分析资料、统计执法检查。 1987年、20世纪90年代初、1996年,先后建立了报表制度、统计保证金制度、统计资料电子报送制度、统计抽样调查制度。 天津开发区统计指标和统计重点,有别于其他地区,主要可分为十个指标群和三级指标。十个指标群,即土地占用、投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企业员工、主要产品、能源消耗、外汇收支、出口去向、扩大再生产。三级指标,即第一级为绝对(外生)指标,一部分数据直接从企业采取,不做任何加工,以绝对数为统计量,保证第一手资料的严肃性;一部分数据由管委会或总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第二级为相对(内生)指标,用第一级指标经运算生成的以相对数为主的指标。第三级为分析评估指标,从前两级指标中根据不同的意义选出一部分重新组合。
物价管理主要包括:企业产品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能源价格管理,物业收费管理,文教卫生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出租汽车行业收费管理,石油商品销售价格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