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税务

1989年8月,实行财税分设,成立天津市税务局开发区分局(设办公室、计会科、税政一科、税政二科),由市税务局直接领导。1990年6月,率先采用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体制,撤销税政一科和税政二科,改设办公室、计会科、检查科、税政科、征收科和管理科。1994年8月4日,天津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立。2000年1月,开发区国税局机构设置为征收科、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税政科、计会科、办公室和信息室;开发区地税局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税管科、计会科、稽查科、管理所、征收所、稽查所。

区国税局和地税局按照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管理权限,负责对开发区登记的各类企业及个人的税收征管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税务稽查,保障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凡属法定的应税收人、应税财产和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国税局负责征管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等;地税局负责征管的税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两局自成立以来,税收数额逐年以较快速度增长。1990~2000年国税局完成税收96.1736亿元,1994~2000年地税局完成税收41.2594亿元。1996年4月1起,地税局推行泰达多媒体报税系统简化征税手续,即采用世界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多媒体通信、语言图像的压缩处理及识别技术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技术,使企业不必再到报税厅纳税;在该单位通过电话、传真机或微机即可报纳税。地税局通过报税系统快速、准确、方便地获取各企业申报及纳税情况,大幅度提高税务征收效率。地税局报税系统成为天津市最先进的报税系统。国税局、地税局自设置稽查机构以来,检查工作日臻完善。至2000年末,国税局稽查重点转向打击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活动。1997年以前,稽查部门实施每年一次财税大检查,开展重点案件的检查工作,组织力量查处偷税大案要案。1998年起,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开始实行选案与检查、审理、执行的分离,建立内部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