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审计

1988年10月,天津开发区审计局成立,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1992年,开发区审计局独立办公。至2000年,经调整设办公室、审计一科、审计二科、审计三科。审计局主要负责对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单位、金融保险机构、行政机关和有国家资产或接受财政拨款等单位进行财政经济监督。1992年8月,天津泰达审计师事务所经区管委会和市审计局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成立。1996年12月7日,更名为天津泰达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1月20日批准注销。审计事务所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独立承办审计查证、资产评估、会计及税务咨询等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局自成立至2000年末,先后对全区160个单位进行审计,开展审计调查项目7项,查出各类违规行为金额18.3274亿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9911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7.3363亿元,为国家和企业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182万元;查出各类小金库8个,涉及金额1608万元;查出账外资产1573万元,收入不实3791万元,成本不实2473万元,利润不实2602万元,注册资本不实2047万元,资产不实697万元。提交各种报告信息246篇,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265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67条。审计主要包括:财政审计、金融审计、行政事业审计、专项审计、企业审计和基建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