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hay通用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4年5月,天津市环保局、天津开发区环保局等单位对Vishay通用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参加验收的还有市环科院、开发区环境监测站、河北区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及与会单位听取了Vishay通用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和开发区环境监测站与河北区环境监测站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阅、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审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该扩建项目生产能力为黏着桥堆整流器24,338,341个/年。该项目总投资约8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0万元,在试生产期间,生产情况符合验收要求。
二、 该项目能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完成环保设施的建设,所需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境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设置和管理制度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规定,本项目洗气塔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经处理后排放,氯化氢去除效率达到95.4%,氯化氢排放浓度达标,其排放速率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排放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铅及其化合物浓度达标,其排放速率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排放限值;燃气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其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DB12/151-200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铅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及铜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主要噪声源经隔声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审定,认为Vishay通用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三、 该项目须于一个月内完成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工作,并应注意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OO四年八月十八日
发布日期:200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