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财政局圆满完成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阶段各项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津财采〔20088号),开发区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2006年和2007年开发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截至7月初,开发区48个区属预算单位和1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已全部上报了《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表》及自查报告。目前上述单位上报数据已通过开发区财政局专项领导小组的审核。在本阶段,各预算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并对照相关规定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针对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相关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