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2号)精神,经与有关单位研究,现将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及我市参加考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截至2006年底,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已经在全国范围进行,我市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语、日语、法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2007年度二级、三级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试和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在全国范围举行。自2008年度起,我市不再进行翻译系列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考试时间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两次进行。二级、三级英语笔译和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进行两次,其他语种各级别的考试均进行一次。5月12、13日将举行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笔译和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11月10、11日将举行二级、三级英语、俄语、德语和西班牙语的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及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

四、考试语种、科目及方式

  我市组织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阿拉伯语、俄语、西班牙语的二级、三级笔译和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考点设在北京;法语、德语的二级、三级笔译和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和上海;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仍在北京举行。

我市组织考试的各级别笔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科目名称和二级口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口译考试均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

五、考试组织实施

我市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所属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天津BFT考试培训中心负责。

六、考试报名办法

(一)笔译考试

1、报考人员可以个人报名,也可由单位统一报名。报考人员或所在单位请于报名前到考试报名点购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信息卡》。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后,按规定持身份证原件按报名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考时需交报考人员近期同底片一寸半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报考级别,用于制作准考证。

(二)口译考试

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或现场填写《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信息表》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二寸近期同底片免冠照片各两张按报名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

七、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笔译考试

上半年考试补报名时间:2007年3月19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和平区唐山道54号)

联系电话:23134226

(二)口译考试

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07年3月19日-3月25日

报名地点: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天津BFT考试培训中心(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院内电教中心楼)

联系电话:24528458

八、考试收费标准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津价费【2007】2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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