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安排,对曾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人事档案在开发区并在开发区缴纳社会
保险的曾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2009年3月31日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
2、申报程序: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种、从事年限)。
所在单位建立公式制度。要在企业内明显位置对申报人员情况张榜公布,公式一周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公示情况拍照,由所在单位劳资、人事、纪检、工会联合出具报告,法人签字盖单位行政章后,由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并提取本人档案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审核。
3、审核要求:劳动人事局依据职工在原单位从事的工种经原市劳动局确认为提退休工种的正式批文或复印件,再依据本人档案记载或原单位协助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企业填写相关表格,劳动人事局盖章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申报时间:2008年4月至7月办理2008年9月底前到龄人员的审批,8月至11月底办理2008年四季度至2009年3月底前到龄人员的审批。
5、受理部门:劳动人事局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
25202268。地址: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A区5层)。
特此通知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