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协议报送审查需报送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工会社团法人执照或成立工会组织的证明(无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代表方代表产生的决议)(复印件);
3、双方协商原始记录及双方协商代表名单;
4、《工资协议书》一式3份;
5、职工代表大会(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资协议书》的决议;
6、凡涉及为一线职工增资的企业须报送《2008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人员及工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