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务对象:开发区事业单位
2、 业务说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3、 受理部门:公务员管理科
4、 联系电话:25202258
5、 受理时间:随时受理
6、 办理时限:在申请办理手续的一个月内办结
7、 办理程序:
(1) 事业单位在签订聘用合同,向劳动人事局提出聘用意见,该聘用意见中需注明本单位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各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及任职人数和管理岗位职数及任职人数等情况;
(2) 公务员管理科核定所在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及管理岗位职数;
(3) 所在单位将拟聘用情况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材料、管理岗位人员聘任材料报分管委领导审批后,转送公务员管理科;
(4) 事业单位到劳动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并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报送《天津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情况表》和此次聘用合同签订后发生职务变动的人员情况;
(5) 公务员管理科变更人员数据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