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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召开优化用工环境 规范用工行为工作推动会

7月21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工商开发区分局、公安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社会保险分中心等四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了优化用工环境、规范用工行为工作推动会,管委会副主任倪祥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开发区中介机构综合治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部署了开展中介机构综合治理活动月工作,对进一步做好职业介绍或人才服务管理等中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倪祥玉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推进阳光工程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开发区管委会 2006年改善投资环境要办的十件实事这一,净化人力市场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论是政府各相关部门还是企业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商,齐抓共管,对不法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会议要求,工商部门在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时,不再使用人事咨询、人事服务、劳动咨询、劳动服务等含糊用语。对已取得上述营业范围且开展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服务机构,没有取得行业许可证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天内办理职业介绍或人才服务许可证。
会议强调,职业介绍或人才服务等中介机构在发布就业信息前,须与委托发布信息的企业一起以书面或网上的形式向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报备,经备案后方可发布。收费标准必需按天津市统一标准收取,对超出收费标准以双方协议形式约定的中介费,最高不得超过求职人员当月工资的30%。
据了解,中介机构综合治理活动月从7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期间将对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黑中介和非法用工企业进行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监察企业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的派遣情况,净化开发区劳动用工环境,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发区130余家企业的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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