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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因公护照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以便使我区因公出访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08年5月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护照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文件精神尽快将所持有的因公护照送交到我局,实行集中管理。现将天津市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护照收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黎 、贾莉莉
联系电话:25201435、25201781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B区大厅临时窗口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护照收缴工作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外事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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