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发区医疗保险政策与全市统一的工作安排,开发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制发在即。按照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要求,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应与公安局人口管理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一致。为此,我们先期将开发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与公安局人口信息进行了比对,并完成了头像提取工作。现将比对结果反馈给各参保单位,请各单位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确认:
一、 数据核对确认:
⑴ 确认表一中社保信息和公安信息比对无误,并按照在职、非在职、无法核对等状态对人员进行标示;
⑵ 确认表二中身份证号码无误,按照正确并在职、信息有误、无法核对等状态对人员进行标示;
⑶ 确认表三中姓名是否准确;
标示代码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反馈数据时须将加盖公章的《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情况》同时提交。
二、数据修改:严禁在下发文件上修改、删减或增加原有信息,信息有误须到社保中心或公安部门进行修改,修改后数据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领取方式和存储介质:自备移动硬盘或U盘;
四、领取时间:9月1日? 8日
上报时间:100人以内单位9 月1日?10 日,100人以上单位9月16日。
作息时间与社保分中心一致,周六、周日不办公。
五、领取和上报地点:社险开发区分中心 第二大街9号B区
附:1.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填表说明
2.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情况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