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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泰达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08-9-1

开发区各用人单位:

天津市200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已于2008年7月25日开始,现就用人单位咨询比较多的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中的职工情况和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均依照本单位2008年8月份的数据填写。

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中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应填写本单位从业人员2008年1月至7月的工资总额。

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中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中实际缴费总额应填写本单位2008年8月份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总额。

四、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中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应填写本单位2008年1月至7月提取和使用的总和。

五、企业劳动关系登记表中的上年度企业经营状况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盈利、亏损或者不盈不亏。

六、企业劳动关系登记表中的职工收入情况应填写本单位基层职工2008年7月份的平均工资。

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