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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广大纳税人:
2006年4月份是全国第15个税收宣传月,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在我市“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和滨海新区被列为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大好形势下组织开展的。
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方方面面都需要国家财力的支持。这就必然要求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多做贡献。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税收因其所具有的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诚信纳税有利于促进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促进税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推行诚信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从而增进征纳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形成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广大纳税人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以本次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共同努力,促进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税收事业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支持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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