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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修改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

“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学习辅导文章汇编三

 

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修改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修改,是党中央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第一,党的代表大会修改党章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章的基本内容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需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使党章更好地发挥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回顾党的历史,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此后除了党的五大因当时的特殊环境未对党章进行修改、后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党章作出修改以外,其他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对党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现行党章是1982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20多年来,党章的基本内容保持稳定,在党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对党章进行了修改。我们党通过修改党章,及时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体现到党章中,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和补充,对于更好地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修改党章是适应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事业新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作出的各项部署,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成就。在这个过程中,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这些重要成果,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已经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了广泛共识。把这些重要成果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好地贯彻执行。

第三,修改党章是适应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新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特别是明确提出和实施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取得重大成果,在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对于其中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做法,需要加以总结并写入党章,以利于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这次修改党章的基本考虑:一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以进一步推动全党把这些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好。二是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作适当修改。现行党章总体上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党的十七大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不作大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

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六大对党章所作的重要修改

 

1982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在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政治前提下,对党的十一大制定的党章进行了根本性的修改,重新制定了一部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党情的党章。这部党章在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科学规定。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要求,比过去历次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特别是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作了新的规定,第一次在党章中对党的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历史经验和教训,党的十二大党章强调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集体领导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对改善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体制,对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都作了许多新规定。

实践证明,党的十二大党章确定的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等都是正确的,党的十二大党章是一部好党章。党的十二大以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任务,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

198711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对党章部分条文作了九项修改。具体说来,一是要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名单采用差额选举或差额预选的办法产生;二是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三是增写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四是调整了中央书记处的职能及其产生办法;五是调整了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以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的规定;六是对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以及尚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委员会的职能,分别作了新的规定;七是调整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的规定;八是对哪些部门可以成立党组作了新的补充规定;九是强调对那些需要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是否建立党委以及党委的职权和工作任务,应由中央另行规定。总起来看,党的十三大对党章的修改主要集中在组织制度方面,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

1992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对党章作了较大修改。这次修改,主要是总结党的十二大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方针政策写入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切合实际的新要求,提出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修改中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主要是:在总纲中,增写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充实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作了补充,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条文部分,删去了有关顾问委员会设置和工作任务的条文,调整了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任期,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对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程序作了个别改动,恢复了党的十二大党章对党组的规定,等等。

1997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对党章总纲作了修改。这次修改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就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修改后的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修改后的党章条文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002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对党章作了较大修改。总纲的修改,主要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还对党的性质作了“两个先锋队”的阐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概括,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等等。在条文部分,对关于申请入党对象的规定作了适当修改,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的对象;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党组的地位和任务等内容作了补充和完善,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表述,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总起来看,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六大对党章修改的过程,是一个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的过程,是一个使党的总章程保持与时俱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党的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的过程相伴随的,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反映。

 

 

 

 

 

 

 

 

 

 

 

 

 

 

 

 

 

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改工作的突出特点

 

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这既体现在过程上,也体现在结果上。

从党章修改工作过程看:

——中央关于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是认真研究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建议后作出的。党的十七大筹备工作开始时,党中央于2006年底发出通知,专门对党的十七大报告议题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许多地方和部门在向中央的报告中,建议党的十七大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对党章作适当修改。对这一建设,中央责成中央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胡锦涛同志于2007310日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与会同志都赞成对党章作适当修改。322日、2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先后讨论了各方面意见,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

——党章修正案的修改内容,是根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确定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专题报告。经过整理,各地区各部门共提出修改意见1603条,其中,原则性意见378条,对总纲的修改意见628条,对条文部分的修改意见597条,除去重复意见,共有116条实质性修改意见。同时还收集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员群众对党章修改的建议。党章修改小组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党章修改方案,采纳和体现了116条实质性修改意见中的72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党章修正案的修改和完善,是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意见进行的。711日,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六大代表、党的十七大代表征求意见。同时,胡锦涛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7个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在向中央的报告中充分肯定党章修正案,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这次共提出311条修改意见,除去重复意见,共有199条修改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党章修改小组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修改了21处,涵盖了30多条、60多个单位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再次讨论后,提交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七中全会讨论时提出40条修改意见,作了3处修改,形成了提交党的十七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

——党章修正案的最后确定,是党的十七大全体代表充分讨论之后完成的。党的十七大期间,各代表团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117条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综合考虑这些意见,作了最后修改。1021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党章修正案,并作出专门决议。

党章修改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特点,还体现在党章修改工作的结果上,即充分吸收和体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党章修改工作的上述四个环节中,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党的十六大代表、党的十七大代表和党员群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共计2000多条,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二是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写入党章;三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其他重要创新思想和创新举措写入党章;四是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及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等内容写入党章,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和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这些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已被采纳或得到体现。

当然,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确定了适当修改的原则,因此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不可能全部采纳。一些没有被直接采纳的意见,大体分四种情况:第一,有些意见已经体现在其他修改处。比如,党章规定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将来必然要制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规定,这就涵盖了建立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议处理和回复机制等意见。第二,有些意见涉及的工作内容,因为实践经验还不丰富,党章作出具体规定的条件还不成熟。比如,地方各级纪委是否都要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或纪检员,目前还在论证、探索中,不宜作统一规定。第三,有些具体意见可以通过其他党内文件、法规来体现。比如,有些单位要求将地方党委决定重大问题票决制写入党章,但票决制只是表决方式的一种,也不是所有重大问题都需要票决,还是留待具体党内法规去规定比较好。第四,有些意见针对党章某一部分提出,而在党章的另外部分已经有所体现,只是角度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总起来说,这次党章修改工作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党章修正案是全党意见的反映和全党智慧的结晶。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

重大战略思想在党章修正案中的体现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在新的实践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并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及党的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党章修正案按照中央确定的修改原则和全党同志的愿望,从八个方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和党建工作的制度创新成果。

第一,把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的关于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进程的内容之中。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表述,在总纲增写了一个自然段,集中阐述科学发展观的定位及其重大指导作用,这有利于全党同志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第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的论述之中。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应地,把党的基本路线关于奋斗目标的内容,由“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修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章修正案把这些重要内容写入了总纲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的论述之中,同时还增写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的内容,这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自觉地为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奋斗。

第三,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之中。在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些都是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把这些写入党章,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之中。这对于指导全党同志全面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方向和基本要求,对于指导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第五,把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之中。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将其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同志把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和任务,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第六,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之中。强调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有利于全党同志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原则和工作重点,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第七,把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关于党和国家对外方针的内容之中。这有利于帮助全党同志认清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我们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在推动我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同时坚持和平发展;有利于向世界展示我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形象。

第八,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内容之中。这有利于帮助全党同志进一步认清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的根本性建设,有利于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从而使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章修正案对科学发展观的阐述

 

为了推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一个自然段集中阐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党章条文部分的相关段落。这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党章修正案是紧密联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进程和新的历史起点来阐述科学发展观产生的历史背景的。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相关论述,党章修正案把对科学发展观的阐述,放到作为继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三代中国共产党人之后的又一个重要实践过程中来考量,阐明了科学发展观是在这个过程中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来的。同时,还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贯彻,同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发展要求联系起来,揭示了科学发展观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党章修正案对科学发展观作出了科学定位。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科学发展观定位和指导作用的阐述,党章修正案强调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充分阐明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继承性和与时俱进的发展性;阐明了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这种继承性和发展性,最主要的,体现在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毛泽东同志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进行了艰辛探索,并取得宝贵经验。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带领我们党继续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以及区域发展“两个大局”等重要思想,使我们党的发展观实现了重大飞跃。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先后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让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等,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正是在对这些重要思想既承前继往又与时俱进的基础上,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党章修正案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重要提法表明:科学发展观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党章修正案在论述党的基本路线方面的充实和调整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巩固全党团结统一的基础,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依据。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党章修正案对论述党的基本路线的内容作了一些充实和调整。

一是在总纲第十自然段,将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修改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二是分别对阐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三个自然段作了适当调整。在总纲第十一自然段,为了全面反映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增写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容。在总纲第十三自然段,为了及时反映改革开放的新思想,增写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的内容。

三是为对应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完善对党的基本路线内涵的表述,总纲增写了两个自然段,充实和调整了两个自然段的相关内容。第一,增写了总纲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十四自然段,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充实和调整了总纲关于政治建设的第十五自然段,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第三,充实和调整了总纲关于文化建设的第十六自然段,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第四,增写了总纲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十七自然段,强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这样修改,使党的基本路线的内涵更加丰富,表述更加全面系统,有利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而奋斗。

 

 

 

 

 

 

 

 

 

 

 

 

 

 

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写入党章的重要意义

 

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这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重要成果。在党章中充分肯定这一成果,对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持方针、构建体系,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继承和创新的统一。我们党反腐倡廉的指导方针,是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的。20世纪90年代初,面对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党中央提出了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把工作侧重点放在遏制上。在经过多年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期间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党的十六大以后,我们党适时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通过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总结,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坚持方针、构建体系,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的统一。反对腐败必须从严。我们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留情、决不手软。但从长远来看,反腐倡廉既要抓好惩治,更要注重预防。要多管齐下,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规范权力运行,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持方针、构建体系的要求,体现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精神。

坚持方针、构建体系,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现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的形势仍然严峻。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必须要有长期的战略性考虑。同时,又必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阶段性对策,突出重点,对症下药,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既适应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特点,又为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具体思路和办法。

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方面面。必须按照党章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共同努力,总体考虑,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第一,要抓拒腐防变思想教育。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同时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

第二,要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这些年来,相继制定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据中央纪委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省()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3000多项,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了200多项。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重大法规制度,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还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要制定实施的118项制度。要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第三,要抓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三是要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各项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要抓体制和制度的改革。改革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体制等的改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针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采取防治措施,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做好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改革工作,等等。只有搞好体制改革,才能对腐败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第五,要抓坚决惩治腐败的工作。坚决查办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惩治腐败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依法惩处受贿行为,也要加大依法惩处行贿行为的力度。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