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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简介、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名称、日使量、日常储存量等情况、使用、储存场所周边情况以及与居民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等); 2.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审批表;(可到网站www.tedasafety.org.cn的“下载中心”中下载) 3.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土地规划部门允许的证明文件/土地或厂房租赁协议或合同; 5. 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 6. 公安消防部门的设计审核意见/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7.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或MSDS); 8. 厂区平面图和重大危险源位置标识(需标注清楚横向及纵向具体尺寸及比例尺); 9. 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企业人数超过300人,还需提供企业内部安全专职机构及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10.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12. 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批复/验收评价报告及批复/安全现状评价或专项评价; 1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 14.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批文件/验收审批文件; 14.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涉及单位提交,可到网站www.tedasafety.org.cn的“下载中心”中下载) 15.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涉及单位提交,可到网站www.tedasafety.org.cn 的“下载中心”中下载) 16. 危化品培训证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安管员、作业人员)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如有使用压力容器,提交压力容器使用证)
注:● 上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报市安监局、一份报区安监局、一份企业自留备查; ●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