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局
     
 
架构区域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专家谈安全

发布时间:2003-6-19

常占利是目前天津开发区唯一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高级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多年来, 他一直工作在开发区燃气公司安技工作的岗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实践中,他精练出一套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理论,多篇论文在国家专业刊物上发表,得到了业界同行的一致肯定。他的许多建议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在积极的落实过程当中。
    区域要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看,“安全法”是基本法。常占利认为,区域政府有责任开拓性地建立“安全法”框架下的区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即建立覆盖从区域政府到其所辖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一条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章程、规划、职责、制度和程序)。按照“安全法”的要求,区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政、社、企合一的有机体。“小政府大社会”是它的特征。同时,他还建议区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区域政府的安全生产主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会组织“行业劳动监察保险协会”、社会机构“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和生产经营企业一起组成。
    安全管理要务实
    常工认为,安全生产的“根本问题”是实实在在的安全工程技术问题,要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该首先辨识企业存在的危险源,再跟进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案,控制其危险。
    常工引用国际安全专家的话说,传统地从讲课、电影、录像、宣传画、标语和书籍中得到的安全行为模式的知识,并不能足以使每个人建立起安全 的行为。仅仅搞一些安全宣传活动,也不能解决问题。
    他特别指出,取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不意味着解决了安全生产问题。该管理体系虽是深的系统化的管理艺术,但它毕竟是科学方法,它的运作一定要以4 个领域的知识(安全工程、系统工程、管理工程和法律法规)作为主角,才能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它不是粗浅的文字化的游戏规则,不能把文件表格作为主角。如果把认知只停留在“文件化的管理程序上”,那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就变成了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