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8-3-11
为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开发区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开发区内,因不可抗力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影响人民的正常生活、对社会有重大影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主要包括:风暴潮、暴雨、高温、大雾、沙尘暴、雷电、大雪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事件。
二、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分级
按照《开发区应对风暴潮、暴雨、高温、大雾、沙尘暴、雷电灾害的部门联动与社会相应措施的建议》,开发区突发重大气象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三级:即三级较大事件、二级重大事件、一级特别重大事件。
(一)三级较大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二)二级重大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三)一级特别重大事件是指对全区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区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三、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委会授权的城市管理管理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重大气象事件造成的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严格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重大气象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城市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依法处置”的管理体制。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加强安全管理,使应对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对辖区管理为主的执法、社区管理、民政及环卫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积极预防和快速处置相结合,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四、组织领导
突发重大气象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在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城市管理局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管副主任任组长,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环卫公司经理组成小组成员。局属各部门及环卫公司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管辖区域,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处置。同时紧紧依靠辖区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建筑施工工地、户外广告制作发布单位、产权单位(或个人)、社区居民和事业单位的防灾抗灾的积极性。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崔广志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国盛 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学伟 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赵宏高 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耿万敏 开发区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副大队长
高文军 开发区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副大队长
艾学军 开发区环卫公司经理
根据工作需要,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在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处置。指挥部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或副支队长指挥,各执法中队、科室、社区及环卫公司全体人员为应急处置救援成员,全力以赴做好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的预防和救援工作。
五、应急处置及职责分工:
风暴潮灾害
(一)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中心发布风暴潮一级特别重大事件预警信号时的处置对策:
1、各科室、执法中队、社区及环卫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风暴潮动态,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分队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并通知区内住户。
2、环卫公司将公园、道路两侧、广场等非固定设置的垃圾箱进行捆绑或用其他方式固定,或移入室内。执法大队督促沿街商店单位将在门口设置的垃圾箱移入室内。
3、道路保洁作业可以暂停,相关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带。
4、应急队伍应全面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执法大队、市容科通知所有的广告设施设置单位组织好抢修队伍,加强巡检;拆除所有条幅广告;通知景观灯光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切断景观灯光设施的电源,确保景观灯光设施处于断电状态。当墙面和屋顶的广告及非广告设施、灯光设施发生险情及时采取封路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立即予以处置。
6、民政科开放紧急避难所,为进场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负责困难灾民吃、穿生活救助;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二)暴雨灾害
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中心发布暴雨三级较大事件预警信号时的处置对策:
1、各科室、执法中队、社区及环卫公司应及时了解暴雨最新信息。
2、在暴雨过程中,环卫公司要及时清理下水口,促进积水速排。暴雨过后,及时清除堆积垃圾,加强道路保洁工作。
3、社区科通知在低洼地带、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公棚、临时建筑的人员注意可能出现的水浸、房屋漏雨等情况,并组织检查安全隐患。
4、执法大队检查区域内建筑工地管理及建筑垃圾清除情况,发现堆积现象,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在暴雨来临前予以清除。
5、执法大队及时督促各渣土运输单位实行密闭化运输,做到渣土运输途中不散落。
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中心发布暴雨二级重大事件预警信号时的处置对策:
1、各科室、执法中队、社区及环卫公司应及时了解暴雨最新信息。
2、环卫公司,可视情况提前抽吸所辖公共厕所的化粪池。
3、在暴雨过程中,环卫公司及时清理下水口,促进雨水速排。暴雨过后,及时清除堆积垃圾,加强道路保洁工作。
4、执法大队、市容科通知相关部门切断景观灯光设施的电源,确保景观灯光设施处于断电状态。
5、社区科关注暴雨最新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中心发布暴雨一级特别重大事件预警信号时的处置对策:
1、环卫公司必须提前抽吸所辖公共厕所的化粪池,减少在暴雨期间发生满溢的可能;在暴雨过程中,及时清理下水口,促进积水速排。暴雨过后,及时清除堆积垃圾,加强道路保洁工作。
2、执法大队、市容科通知相关部门切断景观灯光设施的电源,确保景观灯光设施处于断电状态。
4、社区科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公棚、临时建筑的人员撤离并安置,组织力量进行救助。
5、民政科开放紧急避难场所,未进场人员提供必要的的防范措施;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
6、在暴雨停止后,环卫公司及时增加保洁力量,对道路进行突击保洁。
(三)高温灾害
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中心发布高温灾害预警信号时的处置对策
1、社区科及时收听有关高温信息,并通知居民做好防暑工作。
2、社区科、民政科积极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放高温中暑常识。
3、环卫公司及时清除易腐烂变质垃圾,防止细菌、病原传染。
(四)大雾、沙尘暴灾害
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中心发布大雾(能见度小于50米)、沙尘暴灾害预警信号时的处置对策:
1、各科室、执法中队、社区及环卫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大雾、沙尘暴动态,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分队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环卫公司将公园、道路两侧、广场等非固定设置的垃圾箱进行捆绑或其他方式固定,或移入室内。
3、应急队伍应全面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4、执法大队、市容科通知所有的广告设施设置单位组织好抢修队伍,加强巡检;拆除所有条幅广告;通知景观灯光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切断景观灯光设施的电源,确保景观灯光设施处于断电状态。当墙面和屋顶的广告及非广告设施、灯光设施发生险情及时采取封路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立即予以处置。
5、执法大队检查工程渣土运输车应采取有效密闭措施保障安全。
(五)雷电灾害
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中心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号时的处置对策
1、社区科提示居民收好阳台衣物,关闭门窗。
2、执法大队、市容科通知所有的广告设施设置单位组织好抢修队伍,加强巡检;通知景观灯光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切断景观灯光设施的电源,确保景观灯光设施处于断电状态。当墙面和屋顶的广告及非广告设施、灯光设施遭受雷击发生险情及时采取封路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立即予以处置。
(六)大雪
根据我局编制的“2007年度开发区冬季清雪工作预案”执行。
局机关职责
按照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由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信息沟通联络,掌握动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二)承担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当重大气象事件预警后,及时将事件的有关信息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突发事件的等级,请示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预案。
(三)对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措施进行监管,指导各科室、执法大队、社区、环卫公司加强防范、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做好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事件处置责任的监督落实。
(五)做好车辆保障和提供急需物品、装备等;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救灾救援等工作。
六、出现场时间
为保证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处置工??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职能单位立即按预案开展工作,如需及时出现场的,相关人员应在接到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重大气象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后5-15分钟内出现场,并按要求立即到集结地点待命。没有接到撤离指令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离岗。
七、工作要求
(一)全体执法队员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熟悉和严格执行本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二)一切行动服从指挥,各科室、执法大队、社区、环卫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分别组建应急处置分队,接到指令后要行动迅速,勇敢灵活。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
(三)认真维护现场秩序,积极做好群众工作。
(四)文明执法,注重疏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联得上,动得快,及时将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逐级上报,直至事态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