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对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基金停征后,同步等额降低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水平。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停征小型水库移民基金相应降低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电力供应企业做好降价政策传导,重视政策宣传。各转供电经营者应将降价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附件: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小型水库移民基金相应降低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9﹞57号)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