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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退休人员养老资格认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9-07 09:37 来源: 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咨询问题:异地退休人员养老资格认证

    回复问题:

    一、事项概要

     在外省市已办退休和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退休地所属社保要求,需要到现居住地协助进行资格认证。

    二、服务对象

        在天津开发区居住的外省市退休人员。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3)本人无法前往窗口办理的,代办人还需提供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由该人员退休省市的社保提供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前往到窗口,核对信息无误的,盖章认证;本人无法前往窗口办理的,代办人还需提供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核对信息无误的,盖章认证;

    (2)申请人将已盖章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按照所属社保的认证要求进行邮寄。

    注:如通过人社系统联网认证的,也可不进行纸质表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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