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热点问题

关于工资福利,这些内容带你了解

发布日期:2024-03-12 10:58 来源: 天津12333 分享到:
  • 一、职工领取工资方式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劳动者完成临时劳动或具体工作领取工资有何规定?

    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工作任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工资。

    三、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在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同时一次性付清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四、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和扣除劳动者工资的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费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劳动者赔偿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经济损失赔偿的每月扣除部分,但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高温津贴制度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一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含35°C)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二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含35°C)高温天气期间在室内工作,但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

    六、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市的高温津贴发放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高温津贴低于本市规定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