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动我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天津开发区环保局与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将于2009年11月9-13日联合在天津举办“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培训安排详见附件。
各单位从事清洁生产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和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凡全过程参加培训班并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请参加培训人员将报名表于2009年11月2日前传真至协办单位。
联系人:朱虹
电 话:022-65288174/13920665438
传 真:022-25293847
附件: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关于举办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