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03 09:00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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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改善儿童课外活动条件,丰富儿童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滨海新区妇联决定在各社区全面开展“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创建工作,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关心儿童、引导儿童、服务儿童,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协调、推动实施《滨海新区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以组织健全、服务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儿童喜爱为目标,创建社区“快乐营地(儿童之家)”,提升社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水平,实现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儿童。
     1、2014年,在全区建立20个市区级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12月份进行汇报评比工作,选出3-5个重点扶持;
     2、2015年6月底前,在全区平均每个街镇建立3个街镇级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试点;
     3、2016年,在全区社区实现“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全覆盖;
     4、2018年,完成全区城乡社区“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检查验收,实现规范管理。
     二、主要职能
        “快乐营地(儿童之家)”作为基层的儿童活动中心和妇联服务儿童的服务中心,通过开展儿童群体性活动、组织志愿者个性化服务、提供儿童工作者专业化服务等先进的运作和管理模式,进行儿童成长教育和帮扶结对,组织开展家庭文化建设,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一)家庭文化建设职能。
     1、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家庭整体素质,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引导家庭及儿童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
     3、针对外来务工家庭,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满足其家庭成员精神文化需求。
     4、指导家庭及儿童正确认识和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父母与儿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二)儿童成长教育职能。
     1、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分别建立内网与外网,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儿童,特别是外来务工家庭和单亲家庭的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服务。
     2、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生活活动,寓教于乐、富有成效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
     3、以“双合格”活动为载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通过宣传、讲座及咨询等活动,传播科学家教知识和方法,使家庭成员之间减少或避免摩擦及代沟。
     4、宣传儿童优先、尊重儿童的理念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儿童权益维护职能。
     1、宣传、普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家长及儿童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及时接待儿童及家长的来信来电来访,为家长及儿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家庭的道德规范,儿童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3、加强调研,做好舆情汇集分析工作,排查化解儿童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协调配合有关方面,妥善处理。
     4、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共建共享、彰显特色的原则,积极探索争取各方支持,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
     (一)整合功能,共建共享。要充分调动各级妇联组织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规划与管理。坚持整合资源、从易到难,逐步配齐、配好儿童教育、活动的设备设施。充分整合利用社区文体活动室、图书室、培训教室、学校(幼儿园)等阵地为儿童所用。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要结合各地实际推进工作,根据社区家庭儿童的年龄特点,充分体现当地的教育、文化特色,按照一室多用、分区布局、分时使用的原则,利用社区现有场所和设备发展建设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扩大和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家庭的需要。
     (三)完善队伍,丰富活动。建立“社区教师+‘五老’人员+志愿者+妇联干部”工作队伍,探索以妇联干部服务为主导、以儿童工作者专业化服务为主体、以志愿者群体性服务为补充的工作模式。利用课余时间和“六一”等节假日,组织儿童工作者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富有成效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
     (四)儿童为本,公益惠民。“快乐营地(儿童之家)”面向所有社区居民免费开放,服务与活动坚持公益性质,体现平等参与,不以营利为目的。尊重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为不同年龄、不同特质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指导与服务,依据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设计开展服务与活动。
     (五)统一标准,逐步推进。坚持统一规范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快乐营地(儿童之家)”使用统一的名称、牌子,外观及内部布置充分体现地方和区域特色。
     四、实施步骤
     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层调研,选择试点
     2014年4月中旬,塘沽、汉沽、大港妇联工作办公室及开发区妇联、保税区妇联按照区妇联分配名额选择适合的社区确定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试点。
     第二阶段:审核确认,推动落实
     2014年4月下旬,根据塘沽、汉沽、大港妇联工作处及开发区妇联报送的方案,审核确认试点社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推动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建设。
     第三阶段:建立试点,完善工作
     2014年5月——2014年底
     1、初步规划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试点建设。
     2、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试点配齐设备设施。
     3、确定管理和服务人员。
     4、建立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参与市区组织的相关培训,使其逐步掌握儿童生活照料、教育活动、心理和社会支持的基本知识、技能。
    12月份进行建成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汇报评比工作。
     第四阶段:试点推广,以点带面
     2015年6月底前塘汉大妇联工作办公室、开发区妇联、保税区妇联层层推进,各区域平均每个街镇建立3个街镇级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1、培养一批稳定的“快乐营地(儿童之家)”骨干队伍,完成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使相关人员具有独立操作和运作“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能力。
     2、提高和完善“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服务能力,为儿童及家长、社区提供更加规范、科学的一体化服务。
     3、增强“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辐射功能,扩大社会效益,帮助社区建立一个完善的关爱儿童的环境。 
     第五阶段:扩大覆盖,全面实施
     2015年7月——2018年12月
     通过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服务,建立完善儿童活动阵地,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教育和服务功能,形成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公共服务体系。2016年,在全区各社区实现“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全覆盖。2018年,完成全区城乡社区“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检查验收,实现规范管理。
     五、管理要求
     (一)工作人员:
     “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应配有不少于1名的专职工作人员,并组建一支具有一定数量的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相关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逐步满足如下要求:具有儿童教育、心理学、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年龄适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规划与选址:
     1、应设置在社区居民较集中区域,便于儿童和家长参加活动。
     2、选址应远离公路、高压线、发射台、加油站、垃圾站等;应有安全卫生的水源,原则上营地内应设有儿童专用厕所。
     3、原则上活动室应设在三层以下,有护栏等保护措施,保证儿童活动的安全性。室内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应符合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要求,设有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通道;室外应有一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相对封闭的活动场地,场地应无危险设施和安全隐患,应有非硬化地面。
     (三)基本设施设备:
     1、配备供儿童活动及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设备设施,包括:游戏用品(玩具),体育活动器械(用品),图书室(角),图书(儿童读物),电视、电脑等图像和音乐播放设备等,所配物品应兼顾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特点。
     2、配备儿童安全、卫生等设施与用品,包括:饮用水和洗手设施、清洁设施、外伤急救包、消防设备、必要的生活用具等。
     3、配备必要的办公、培训等设备设施,包括:桌椅、书架、文件柜、器材柜(箱)、黑板(或白板)、投影仪等。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要抓住滨海新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区妇联、区文明办要在现有“快乐营地”的基础上,整体谋划,完善功能,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考核管理,规范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要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的作用,配合社区志愿者做好“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体育局负责部分儿童游乐设备的配置,儿童游戏活动的创新开发以及儿童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等;民政部门要将推动“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和考核范围,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加大对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的支持力度;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面向社区儿童和家长的教育指导服务,选派优秀教师下社区,为“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托现有的早教基地做好社区儿童营养、卫生保健知识(心理咨询)及技能的指导服务工作;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的作用,配合社区志愿者做好“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
     (二)整合资源,强化培训。要坚持政府引导,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层层争创、合力推进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先建设、后完善”的要求,积极争取政府部门、企业、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等支持,努力解决“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中的资金、场所、人员等方面的困难,共同打造“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要建立“社区教师+‘五老’人员+志愿者+妇联干部”工作队伍,探索以社区教师、妇联干部服务为主导、以“五老”人员、志愿者群众性服务为补充的工作模式。要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强,积极吸纳具有儿童教育、心理学、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快乐营地(儿童之家)”工作队伍,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循序渐进强化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师、儿童营养师等专项培训,培养高水准的专兼职工作队伍。
     (三)规范管理,创建品牌。示范“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要使用统一的名称、牌子(由妇联、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制作、审核、下发),内部布置充分体现地方和区域特色。各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儿童之家”内部运转和管理的指导检查,做到有专门场所、有专人负责、有活动档案、有管理制度,通过示范评选、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实现“快乐营地(儿童之家)”规范化运转。要利用课余“四点半课堂”、周末时间、寒暑假、“六一”等节假日,组织大学生、热心家长等志愿者面向社区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育、娱乐活动;开展公益性的家庭教育知识、科学养育知识宣传普及,面向社区儿童及其家庭开展心理咨询、行为指导、习惯培养等个性化服务,打造各具特色的品牌,使“快乐营地(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儿童喜爱的乐园、服务家长的温馨家园。
                                           
     
     
                                           
     
     
     
                                           滨海新区妇联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