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巾帼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08-15 15:05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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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妇联、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以及天津市妇联联合十部门发布的《实施“巾帼科技创新海河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动,更好地团结引领女性科技人才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力量,天津经开区妇联、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即日起开展2022年“巾帼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经营地或注册地在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有女劳模或女职工技术骨干领衔。必须有 1 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特长、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本专业(或工种)、本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得到业内认可的女性高技能人才,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五一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工作团队。团队女职工比例50%以上,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

    (三)有攻关目标。每年至少有1个创新、创先、创优课题、项目或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围绕“五小”(小改革、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降低成本、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合理化建议或改善提案活动等;

    (四)有攻关成果。每两年至少有1-2项成果、成绩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其中女职工参与率达到 60%以上,合理化建议采纳率达到 50%以上,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有组织支持。有相对固定、开展创建工作的活动场所,及所在单位行政、工会拨付于工作室的专项经费。

    (六)有工作制度。有完善的学习培训、管理办法、奖励激励措施等各项工作制度,能全面反映工作室工作流程、工作状况和改善效果的工作手册等。

    四、申报要求

    创建单位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巾帼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由天津经开区妇联进行评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巾帼创新工作室予以命名认定。

    五、其他

    1.对于工会关系隶属经开区,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巾帼创新工作室”,给予支持金奖励,奖励资金将拨付至基层工会组织。

    2.对于已经由总工会给予资金扶持的各类创新工作室以及未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关系不隶属经开区、未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事业单位创建的各类“巾帼创新工作室”,将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不再发放奖励资金。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2-25203978

    邮箱:tedafulian@163.com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kfqfl/upload/files/2022/8/附件 “巾帼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