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3-06-01 14:31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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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实施天津市“十项行动”,进一步激发女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积极培树女性创业创新优秀领军人才,营造关心支持女性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天津经开区妇联、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天津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6月30日

    二、申报主体

      经营主体隶属于天津经开区,凡是有志于服务妇女创新创业的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都可以创办各具特色的“巾帼众创空间”。

    三、认定条件

      天津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是能够高效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精准孵化、大力扶持女性创业者发展的巾帼众创空间,是妇联组织服务女性创新创业的重要工作平台和载体。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女性创办、领办的众创空间,或入驻企业的女性成员、以妇女儿童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创业项目(团队)占比超过30%。

      2.女性双创服务特色鲜明,建设或管理运营主体为在经开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运营满一年以上。

      3.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主要负责人和服务团队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性别意识。创业导师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女性创新创业的服务需求,一般应在10人以上。

      4.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女性创业者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提供创业工位30个以上。具有至少2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如为租赁场地,租期应不少于5年。

      5.具有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开放式互联网线上平台,整合内外部创新创业资源,能经常对女性创业者开展创业辅导、资源对接、投资路演等多元化线上线下的创业创新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

      6.具备创业投融资服务功能,利用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等方式,加强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完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女性初创企业。

      7.具备能够满足空间内女性创客展示风采、开展活动等方面基本条件的场地。

      四、申报要求

      创建单位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天津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由经开区妇联进行评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予以命名认定。

      五、支持举措

      对本年度荣获经开区级、滨海新区级“巾帼众创空间”和天津市级“津帼众创空间”荣誉的阵地进行授牌并予以支持金奖励,用于鼓励“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建设及创新活动开展。每年定期组织交流观摩、新知学习、活动展示、项目合作、创新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搭建平台来展示女性“双创”成果,激发女性“双创”活力。此外,“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推荐的优秀创业女性典型,可优先推荐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候选人,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打造“巾帼众创”示范基地服务项目和品牌。

      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关系不隶属经开区、未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事业单位创建的各级众创空间,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不再发放支持金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2-25203978

      邮箱:tedafulian@163.com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kfqfl/upload/files/2023/6/天津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申报认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