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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整为零 细化管理 天津经开区两项举措提升企业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3-06-19 09:29 来源: 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自2019年天津经开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天津经开区围绕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加强事中事后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着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不断优化建设审批手续。

    今年,天津经开区创新推出“分阶段联合验收”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和“装饰装修工程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了区域内企业在办理建设手续时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了区域内项目早交付、早投产,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添能助力。

    “化整为零”完工一幢 验收一幢

    为了帮助企业早开工,早投产、尽快产生效益,抢占市场机遇,天津经开区在原来需要建设项目整体达到竣工标准后再进行联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批模式上进行优化,全面推行“分阶段联合验收”建设项目审批新模式。

    对于经开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功能设计复杂的项目除外),单一业主的公建项目,同一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存在多个单体且单体满足:具有独立完整使用功能、有独立分隔区域、出入通道和独立设备系统的项目,经规划部门、消防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启动“专家评估会”通过评估后,可以以单体建筑做为最小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单体建筑通过验收后可先行投入使用或进行二次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后续待建设项目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后,一并进行不动产登记。

    今年1月17日,天津经开区建管中心协同经开区政务办、规资局、滨海新区人防办等相关部门,对区内观涛苑三期(配建三)项目率先实施“分阶段联合验收”,帮助企业实现了早投用、早交付、省成本。

    审管联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再细化

    近年来,随着区内企业对建筑的使用需求增多,相应的对建筑改造的多样性也随之增多。传统的装饰装修工程审批和监管模式单一,现有的审批监管模式无法满足不同类型工程的实际需要。部分简单装修项目因申请要件及办理流程复杂,使得企业无法确定应如何申报;同时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于分类监管缺乏监督指引,难以形成精准监督,给企业造成负担。

    天津经开区率先制定《经开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过“事前备案,事后抽查”的审管联动手段,杜绝监管漏洞,有效解决了简单装修项目手续办理时间比工期长的问题。

    《实施办法》中,对不适用于原审批模式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并优化,将经开区行政区域内总投资3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纳入《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将装饰装修类工程细化分为“一般类装修工程”和“特殊类装修工程”,进行分类审批监管。将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消防设施改造”及“立面改动”的简单工程定义为“一般类装修工程”,采用“登记制”、推行告知承诺、强化安全指引、将监管部门监督质量验收转变为自行验收并在线登记。特殊类装修工程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后,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受理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步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此外,天津经开区还将开发“天津经开区装饰装修工程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单位可通过该平台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无需到实体窗口申请和递交资料。

    “分阶段联合验收”及“装饰装修工程分类管理”改革不仅是天津经开区深入推进审批制度优化创新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区域政务服务能力、打造区域营商环境高地的重要一步。下一步,经开区将持续强化建设工程改革理念,提高服务企业意识,不断研究和优化现有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