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21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7 14:29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
分享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青联, 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 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 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青联:
          “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冶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激励全国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冶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根据《“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冶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 中青办联发也2010页2 号) ,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1届“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冶评选工作, 并于2017 年“ 五四冶期间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年满14 周岁、不满40 周岁(1977 年5 月1 日—2003 年4月30 日出生) 的中国公民。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 作风正派。
      4. 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 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 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 获得过省级“ 青年五四奖章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在考察推荐过程中, 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 又要突出基层导向, 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 能够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二、申报程序和手续
            人选由省级团委、青联按照分配名额( 附件1) 共同提名。军队系统人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提名、考察。各省级团委、青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 要征求人选所在单位青年群众、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省级团委、青联负责指导申报人选认真填写《第21 届“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冶人选申报表》( 附件2) , 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 。指导申报集体认真填写《“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冶申报表》( 附件3) , 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 。要将申报集体在省级媒体上进行不少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省级团委、青联可根据实际情况, 联合提名1 个“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冶候选单位, 候选单位中35 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 以上。候选单位需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在申报人选和集体的推荐过程中, 各地要注重探索拓展社会化、多样化的推荐渠道, 积极扩大各领域团员青年的参与范围,组织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 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 集体) 典型。

     

    P0201702136219085386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