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程序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现将《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程序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王 飞
联系电话:28208707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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