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及天津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津卫执﹝2011﹞326号)文件精神,摸清我区职业健康状况,经研究决定,将阶段性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有关要求如下:
一、调查范围: 开发区内存在或产生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区教文卫体局(卫生防病站)、安监局将联合组织此次调查工作,有关单位可提前参照单位原有的职业危害申报材料、职业危害监测报告、职业危害效果控制评价报告、职业查体报告等资料,按照附件中的填写样表(相关下载网页:www.tedasafety.org.cn“重点工作”的通知 ),填写《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用人单位调查表)》,一周内上报区卫生防病站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版至区卫生防病站。
区卫生防病站联系人:王明军 25204389 (地址:开发区第一大街10号)
区安监局联系人:王炜 25201705 (地址: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C2-6楼)
特此通知
开发区教文卫体局(卫生防病站) 开发区安监局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