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发区社保分中心电话咨询处接到一些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咨询电话,现针对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统一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1.网上申报U-key到期如何续费?
答:开发区参保单位可持数字证书至开发区管委会一楼报税大厅电子屏下办理,专项服务咨询电话:88330066。
2.个人缴费人员如何办理保险关系本市内的转移手续?
答:每月26日——次月15日,持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居民身份证,先到一楼大厅服务台打印贴本明细,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再到1楼大厅5号柜台办理转出手续。
注意事项:
①当月缴费的职工,当月不能办理转出手续。
②存在预缴费职工,需要先到征缴部做预缴费退费手续后,方可办理转出业务。
3.个人参保信息有误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请于每月26日——次月10日,填写《天津开发区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以及《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服务大厅2楼14号柜台办理。
注意事项:
①在职职工必须由参保单位经办员统一办理,已离职人员或个人缴费人员由本人办理。
②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改动较大的(如:出生年月、户籍地、姓氏等发生变化)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4.开发区医疗保险与全市并轨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查询及是否可以支取?
答:参保人员可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进入“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或“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专栏的“个人信息查询”,注册完成后,登录进入“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信息系统可对2009年底前个人账户注资情况、补注2009年底前应注未注个人账户情况、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注资情况、个人账户清算注资情况、2010年1月以后各月计入台账的个人账户情况、2010年1月以后各月个人账户消费金额及余额情况进行查询。
5.开发区参保职工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答:必须在住院之日起5日内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办理住院审批手续。所需材料:
①《住院证》(需加盖医保专用章);
② 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
③ 上次住院未与结算中心结算的,需提供住院费用证明(注明上次住院发生金额、自费、增负、拒付金额、申报金额,并加盖医保专用章)。
6.开发区退休人员年底药费如何申报?
答:退休人员年底医药费可以在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市内办事处(泰达大厦10层1007室)办理申报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医药费蓝票必须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医药费需附相应处方,还需要社发卡或存折的复印件及全额垫付的情况说明。
特别提示:票据粘贴时一定要按照医院等级分别粘贴。
7.2011年度的垫付医疗费用的截止申报时间是什么?
答:开发区2011年度垫付医药费的截止申报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
8.退休职工长期异地定居,如何办理医疗备案手续?
答:退休职工在长期异地居住前必须到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应手续。所需材料:
① 《天津市基本医疗异地安置人员登记名册》(津社保医支字15号表)(需盖参保单位公章);
② 《天津市基本医疗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津社保医支字16号表)(需盖地市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章,其中填写异地备案医院名称栏上加盖该医院医保科公章或该医院医疗保险章);
③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名册》(津社保医支字15号表)和《天津市基本医疗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津社保医支字16号表)的电子表格;
④ 由街道或派出所开具《长期居住证明》加盖街道或派出所公章;
⑤ 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发到农行社发卡还是社会保障卡?
答:开发区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的开发区农行社发卡中。
10.退休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需材料:退休证、居民身份证、开发区农行金穗社保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开发区南海路23号开发区农行金融超市。
办理时间:每月1至20日的工作日。
11.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退件如何查询?
答:正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自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到账。如被退件,农行会根据材料上所留联系电话与申报职工进行联系。如果未到账也未接到农行退件电话,可拨打25321930至开发区农行金融超市进行相应查询。
12.如何办理农行公积金贷款?
答:请参保职工到开发区南海路23号开发区农行金融超市二楼信贷部咨询以及办理。
专项服务咨询电话:66299417。
13.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如何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
答:需至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具体地点在开发区档案馆七楼。
专项服务咨询电话:25203381。
14.发生工伤的职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没鉴定下来鉴定费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但必须具有鉴定结论表和相关的正式收据。
15.社会保障卡丢失如何办理挂失及补卡手续?
答:保障卡丢失或损坏后,持卡人须先到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凭服务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换卡手续。
16.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死亡,其卡内还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把钱取出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死亡,如果其卡内还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携带如下材料至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①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支取(退回)个人账户清算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死亡人员医学证明复印件;
③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④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17.如何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答:需至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具体地点是开发区档案馆七楼,专项服务咨询电话是25203381。
18.农行的社发卡如何办理,是单位统一办理还是本人办理?
答:新参保的职工须由单位统一办理。携带如下材料至开发区南海路23号农行金融超市:
①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办理人员明细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企业代码、职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单位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参保的职工如金穗社保卡丢失或农行八保合一存折丢失,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至开发区南海路23号开发区农行金融超市办理挂失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