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17:10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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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对劳模困难情况的调查、核实及申报工作。

      一、调查范围:开发区内登记入册的市级、全国劳动模范和经天津市总工会认证的享受市级劳模待遇人员。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确保调查工作不漏一人。如出现漏报情况,将根据具体原因由责任单位或劳模本人自行承担漏报责任。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特别要对不能列为调查发放对象的劳模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

      三、各单位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对劳模上报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劳模生活状况,严格公示等环节,做好审核把关,公示无异议后,请将公示材料盖章上报开发区总工会权益部。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于2017年11月2日前将附件1-4(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开发区总工会权益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郑元龙   联系电话:25203947

      电子邮箱:tedalaomo@163.com

    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zip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zip

      

        

      开发区总工会

      2017年10月26日